皖教秘高〔2023〕142号
各高等学校,各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开放大学办学体系: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159号)要求,在各单位申报基础上,经专家评评议,同意安徽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安徽农业大学学习成果认证服务中心等49所学分银行认证服务中心、分中心备案,其中包括30所高校认证服务中心、2所市级开放大学地方认证服务中心、1所高校学习成果认证服务分中心和12所县级开放大学学习成果认证服务中心和4所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学习成果认证服务中心(试点),现予以公布,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政策引导,推进学分银行落地见效。各高等学校、有关市、县教育局要积极予以政策支持,落实和完善安徽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认证服务体系组织机构建设,积极为学分银行相关业务开展提供条件保障。
二、主动作为,推进学分银行实体应用。各相关学习成果认证服务中心、分中心,要主动谋划,积极作为,上下联动,创新工作方式,认真做好学习成果存储等支持服务工作。要结合自身实际,走特色发展之路,营造良好的学分银行运行环境,建立动态的优化调整机制,形成开放共享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以特色发展为导向的学分银行服务体系。
三、加强服务体系联动,推进学分银行整体发力。安徽开放大学、安徽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管理中心要进一步组织研制学分银行制度框架,开展相关理论与政策研究,加快平台建设,开展业务咨询、培训与指导工作,并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学分银行体系建设管理工作以及学分银行实体运行和日常工作。
3.认证服务中心、分中心标牌监制设计样式及说明
安徽省教育厅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