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开放大学关于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安徽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认证服务体系备案结果的通知》的通知
2023-11-27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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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开大学银〔2023〕2号
各市、县开放大学,广德开放大学、宿松开放大学,省校有关部门: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安徽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认证服务体系备案结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3〕14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安徽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以下简称“学分银行”)认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推进学分银行落地见效。各市、县开放大学要积极予以政策支持,已通过备案评审的学习成果认证服务中心、分中心请根据学分银行管理中心要求,做好标牌制定(设计样式详见《通知》附件 3)、账号申请等工作,并主动联系本辖区教育行政部门,争取政策支持,为学分银行相关业务开展提供专业人员、设备设施、服务场所等条件保障。
二、进一步积极主动作为,推进学分银行实体应用。各相关学习成果认证服务中心、分中心,要主动谋划,积极作为,上下联动,创新工作方式,认真做好相关学习成果存储等支持服务工作。要结合开放大学办学实际,走特色发展之路,探索市民学习成果、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各类在职职工、再就业人员学习成果存储、认定与应用,融通学历与非学历学习成果,营造良好的学分银行运行环境,建立动态的优化调整机制,形成开放共享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以特色发展为导向的学分银行服务体系。
三、进一步强化体系合作共建学分银行,充分发挥开放大学服务社会功能。各市、县开放大学要加强与学分银行管理中心联系,结合学历与非学历教育,研究探索“学分银行+”各类办学项目,在学分银行制度框架下,基于学分银行一体化平台,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学分银行体系建设管理工作,服务社会学习者等学习成果存储与应用。
四、进一步探索三教协同发展,发挥学分银行支撑作用。各市认证服务中心、县认证服务分中心要进一步强化互联互通协同创新,结合自身实际,探索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学习成果认证与转换实践,搭建终身教育立交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助力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积极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
附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安徽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认证服务体系备案结果的通知
安徽开放大学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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